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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专业毕业要求之践行师德
信息来源:教育科学学院 |责任编辑:教育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1/10/30 16:19:39

1.[师德规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教育情怀]: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认同小学教育工作的价值,具有较强的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意愿和扎根基层的专业信念;具有基本的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身心健康、积极求进,形成踏实认真、不怕麻烦的工作态度;尊重儿童、理解儿童、保护儿童,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审核:赵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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