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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专业毕业要求之学会教学
信息来源:教育科学学院 |责任编辑:教育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1/10/31 16:22:23

1.[学科素养]:了解必要的人文、科学等知识,具有人文、科学等基本素养;深刻掌握主教学科(语文、数学、综合实践活动)的基础知识、原理和方法,具有比较完整系统的学科知识基础;熟悉兼教学科(英语、科学、音乐、美术任选一)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技能;了解学习科学知识和其他学科知识,理解学科整合在小学教育中的价值,理解语文、数学学科与相关学科的联系以及与社会实践、生活实践的联系。

2.[教学能力]:能在小学承担语文、数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多学科教学任务,熟悉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与教材内容,根据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规律,运用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开展主题教学活动和灵活多样的教学评价;具备小学教师基本教学技能,并能够结合教育理论进行初步的教研活动。

审核:赵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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